联发科与晨星合并案已到后期阶段,联发科与晨星合并,依中国商务部附条件之核准中要求双方制定符合核准条件之工作方案提交中国商务部审查,联发科与晨星指出,经商务部审查后,已取得方案之核准通知。
联发科表示,双方合并案将依相关法令进行合并交割程序,合并案基准日仍是明年 2 月 1 日。
联发科并晨星案一波三折,先前取得中国商务部附条件之核准,联发科需在 3 个月内取得中国商务部关于工作方案之核准,本合并案即可进行交割。
根据中国商务部的要求,联发科与晨星合并须在TV晶片上维持独立竞争之关系, 3 年后就可解除相关条件,晨星手机与通讯相关业务则将并入联发科。